各轄市、區人民政府,常州經開區管委會,市各委辦局,市各直屬單位:
為進一步提高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,改善困難群眾生活狀況,決定調整常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。現公布如下:
從2022年7月1日起,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原940元/人/月提高到1000元/人/月。
請各地、各單(dan)位(wei)接到(dao)(dao)通(tong)知后꧑抓好(♊hao)落實,按統一公(gong)布(bu)的(de)標準發放(fang)到(dao)(dao)位(wei)。
常州市人民政府
2022年(nian)6月13日
(此件公布公布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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