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用人單位未按規定與勞動者訂立或續訂勞動合同的;
(2)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;
(3)向勞動者收取押金等費用,扣押勞動者證件、實物;
(4)不執行社會保險規定,不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;
(5)無故拖欠或克扣勞動者工資,支付勞動者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;
(6)不遵守國家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;
(7)違反女職工、未成年工特殊勞動權益保護規定和殘疾人勞動權益保障規定的、非法招用童工的;
(8)非法(fa)♏從事職業介紹、職業技能(neng)培訓和(he)鑒定(ding)、勞(lao)動(dong)能(ne꧑ng)力鑒定(ding)的。 掃掃視在安卓手機瀏覽器打開當下頁 ![](/tools/generate_qr.php?data=//m.byxsdyz.com/ns_news/123169674983861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