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《社會保險法》規定,失業人員重新就業的,停止發放失業保險金。關于如何判定失業人員是否重新就業的標準問題,國家有專門規定:經辦機構以失業人員重新就業為由停發失業保險金時,可以用人單位是否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為標準確定是否重新就業。
據此,失業人員在🍎打零工期間,只要沒有新的(de)用人單位為(wei)其參(can)加社會保(bao)險(xian),就不(bu)屬于(yu)失業保(bao)險(xian)上的(de)“重新就業”,可以(yi)繼(ji)續(xu)領取(qu)失業保(bao)險(xian)金(jin)。也就是說,領金(jin)期間可以(yi)以(yi)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(can)保(bao) 掃碼而光在小米手機打開現今頁 ![](/tools/generate_qr.php?data=//m.byxsdyz.com/ns_news/615169674983805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