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:1.主借款人為上年度經民政局、總工會認定享受常州市城市(農村)居民最低生活保障、特困職工或低保邊緣困難家庭待遇的家庭成員; 2.貸款購買房(fang)屋屬普(pu)通自住(zhu)住(zhu)房(fang)(𝔉按照本市目前標準,住(zhu)房(fa📖ng)面積(ji)不(bu)超(chao)過144平米(mi)且容積(ji)率在1.0以(yi)上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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